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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沈阳工业大学70周年校庆校史资料及实的物通知
2019-03-28 15:09  

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离退休教工、广大校友:

为落实我校70周年校庆筹备计划,组织实施好校史陈列馆升级改造工程,充分展示我校建校七十年来所取得的光辉成就,即日起,党委组织部、校庆办公室、档案馆(校史馆)拟在校内外广泛征集校史资料及实物。

校史馆既是回顾学校历史、展示办学成就的重要窗口,也是全校师生员工开展爱校、荣校教育活动的重要基地,更是全体工大人记忆的载体和情感的纽带,建设、维护好校史馆意义重大。校史资料及实物的征集工作涉及面广,事关全局,特此恳请全校各部门、广大师生员工、离退休教师以及海内外校友予以充分重视、鼎力支持。现将校史实物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学校在各历史阶段教学、科研、管理、学术、文化活动,以及在社会交往中直接形成的有纪念、收藏、展览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实际物品。具体包括:

1.历任校领导、知名教师、校友的著作、手稿、笔记、书信、题词及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和生活用品等;

2.国家、省、市级领导同志和社会知名人士来我校参观视察的照片,以及为学校和个人书写的题词、贺信、字画等;

3.各历史阶段的校徽、校旗、校标、校报、校刊、书籍样本、手稿(手写教案、论文原稿等)、教材、试卷等;

4.反映或记录学校昔日校园风貌、校址变迁、建筑物改建的照片或文字材料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如出版物、印刷品、纪念册、徽标、印章、票据等;

5.反映教师工作的教案、听课笔记、教学笔记、学习笔记、工作笔记、记分册、成绩单等;

6.师生员工和校友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有关证件以及反映学生学习生活的照片、录取通知、学生证、作业本、笔记本,以及校服等各种可资纪念的物品等;

7.学校和个人获得的各类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纪念品、师生间赠言题录等实物和照片等;

8.学校各个不同时期与国内外机构、学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以及友好单位赠送我校具有文物和史料价值的资料实物等;

9.学校早期购买或个人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

10.历届毕业生的合影照片、通讯录、各种活动的纪实照片、纪念册等;

11.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著名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实业家、企业家的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报道材料、证书等,包括照片、实物(包括校友赠予母校具有保存和展出价值的资料、实物)、音像、书刊等;知名校友的事迹介绍、生活或工作照、毕业照、通讯录等;

12.对学校建设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的相关资料,如捐资助学的照片、资料等;

13.其它展示学校建设历程和发展业绩的各类资料和实物;

14.以上未详细列及、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1.征集工作以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部)为单位,由机关部(处)长、学院党政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对所征集的资料和实物,统一交由档案馆登记保管。

2.各单位应对所征集资料和实物进行分类,填写《沈阳工业大学70年校庆校史展览资料征集清册》,并将资料实物和清册(加盖公章)一并交档案馆。

3.学校将对征集到的全部原版资料和实物开具接收单并妥善保管。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至2019年5月31日。

四、资料和实物的管理

1.对于捐赠者,学校向其颁发档案资料捐赠荣誉证书以示鸣谢。捐赠的集体和个人对其捐赠资料有无偿查阅的权利,学校将维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

2.属于个人所有的资料,所有者可以寄存的方式交由学校保管,或由学校复制后将原件归还本人。学校将与寄存者签订档案资料寄存协议书。

五、联系方式

上述校史资料捐赠的发起单位为沈阳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校庆办公室,捐赠接收和管理单位为校档案馆(校史馆)。

联系部门:校档案馆(校史馆)(位于中央校区图书馆南侧)。

联系人:耿新 联系电话:024-25494660

通讯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870 党委组织部

校庆办公室

档案馆(校史馆)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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